打贏脫貧攻堅戰,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標志。為深入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完成發展教育脫貧一批重要任務,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特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以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簡稱貧困縣)及建檔立卡等貧困人口(含非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低保家庭、農村特困救助供養人員,下同)為重點,采取超常規政策舉措,精確瞄準教育最薄弱領域和最貧困群體,實現“人人有學上、個個有技能、家家有希望、縣縣有幫扶”,促進教育強民、技能富民、就業安民,堅決打贏教育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加快發展,服務全局。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盡快補齊貧困地區教育發展短板,全面提升建檔立卡等貧困人口受教育水平,積極推進教育參與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的深度和廣度,拓展教育服務區域脫貧攻堅的空間和能力。
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原則,準確把握不同地區、不同群體教育需求,分類制定教育脫貧舉措,找準教育脫貧實施路徑,推動教育脫貧政策精準實施、脫貧資金精準投放。
就業導向,重在技能。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以提升建檔立卡等貧困人口的基本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水平為重點,全面提升貧困地區人口就業創業、脫貧致富能力。
政府主導,合力攻堅。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教育系統人才優勢,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激發貧困地區內生動力,構建多方參與、協同推進的教育脫貧大格局。
二、主要目標
發展學前教育,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到2020年,貧困地區教育總體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實現建檔立卡等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保障各教育階段從入學到畢業的全程全部資助,保障貧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學,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失學。每個人都有機會通過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或職業培訓實現家庭脫貧,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
對建檔立卡學齡前兒童,確保都有機會接受學前教育;對建檔立卡義務教育階段適齡人口,確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義務教育;對建檔立卡高中階段適齡人口,確保都能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特別是中等職業教育;對建檔立卡高等教育階段適齡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對建檔立卡學齡后人口,提供適應就業創業需求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任務舉措
(一)夯實教育脫貧根基。
發展學前教育。省級統籌學前教育資金向貧困縣傾斜。以縣為單位編制學前教育規劃,通過舉辦托兒所、幼兒園等,構建學前教育體系,重點保障留守兒童。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至少辦好一所公辦中心幼兒園,在有條件的大行政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行政村聯合辦園,逐步形成貧困地區農村學前教育服務網絡。采取多種方式鼓勵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收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子女。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加強民族地區幼兒園建設。
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全面改善農村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引導和支持地方于2017年底前完成貧困縣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任務,各地不得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辦好貧困地區必要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建設好農村寄宿制學校,保障學生就近上學。中小學校布局建設要滿足易地扶貧搬遷的需要,根據學生規模新建、改擴建移民學校,確保搬遷學生就學。落實好“兩免一補”政策,完善控輟保學機制,保障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義務教育。鼓勵地方擴大營養改善計劃試點范圍,實現貧困縣全覆蓋,中央財政給予獎補支持。加強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質量的監測評價,推動提高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辦學質量。
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落實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特崗計劃優先滿足貧困縣的需要,國培計劃優先支持貧困縣鄉村教師校長培訓。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依托師范院校開展“一專多能”鄉村教師培養培訓,著力解決幼兒園教師不足、音體美外語教師短缺等問題。加強民族地區師資培訓。建立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制度,城鎮教師晉升高級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提高農村教師信息素養,強化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轉變教育教學方式。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推進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每年向“三區”選派3萬名支教教師。
加大特殊群體支持力度。建立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留守兒童臺賬,構建家庭、學校、政府和社會力量相銜接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網絡。在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促進寄宿制學校合理分布,提高農村留守兒童入住率。支持和指導中小學校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過程管理,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發展特殊教育,加大對各類殘疾人進入各類相應學校的支持力度。提高貧困地區殘疾兒童教育普及水平,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針對建檔立卡的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采用多種形式安排其接受義務教育。
(二)提升教育脫貧能力。
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堅持把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優化中等職業學校布局結構,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建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省級統籌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等中央資金和地方相關資金,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每個地級市(州、盟)建設好至少一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啟動實施職教圓夢行動計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國家示范和國家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選擇就業好的專業,單列招生計劃,針對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子女招生,確保他們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協作計劃和技能脫貧千校行動,支持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初中畢業生到省(區、市)外經濟較發達地區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在享受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的基礎上,各地給予必要的住宿費、交通費等補助,幫助這些學生完成學業,實現就業。訂單式、學徒制等校企聯合培養類職業教育優先招收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子女。逐步對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實現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補助政策的全覆蓋。
廣泛開展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會同扶貧部門,加大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貧困戶教育培訓工程實施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面向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配合農林部門,積極發展貧困地區現代農林職業教育,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支持職業院校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旅游、林業、能源、工會等部門(單位),面向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進城農民工、農村富余勞動力等群體開展勞務輸出、鄉村旅游、生態護林、林下經濟、節能環保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實現脫貧舉措與技能培訓精準對接。
(三)拓寬教育脫貧通道。
積極發展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和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優先支持貧困縣普通高中改善辦學條件,保障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機會。各地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普通高中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撥款制度,為實現2020年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兜住底線。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實現對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的全覆蓋。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繼續實施高校招生傾斜政策。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部分地方高校承擔,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所屬高校承擔,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面向貧困地區和農村學生招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計劃向貧困地區、向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傾斜。
完善就學就業資助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新生入學資助、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貧困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覆蓋全部建檔立卡等貧困大學生。落實貧困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政策,建立貧困畢業生信息庫,實行“一對一”動態管理和服務。利用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平臺,為貧困畢業生推送就業崗位,組織開展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補貼。貧困地區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時,優先選拔招募本地戶籍畢業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措施,構建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基層“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
(四)拓展教育脫貧空間。
加強決策咨詢服務。發揮高校思想庫、智囊團的作用,結合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圍繞城鄉規劃、行業規劃、道路規劃、民居設計、水資源利用、生態保護、社會安全治理等領域,提供戰略咨詢、規劃編制、專題研究、法律服務、國際支持等形式多樣的智力幫扶,為當地黨委、政府科學管理和決策提供咨詢服務。依托高校專業特色,組織開展行政領導干部、行業人才、技術技能人才專題培訓,幫助貧困地區干部加強執政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強業務素養。
助推特色產業發展。發揮高校學科優勢和科技優勢,幫助貧困地區加強產業發展頂層設計,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動員專家教授、科技服務團、博士服務團等專業力量,深入貧困地區一線,找準高校科研項目與當地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的結合點,動員企業、校友等多方力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并產業化,幫助貧困地區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依托貧困地區特有的自然人文、民族特色、民間文化、地方特產等資源,培育發展鄉村旅游、中草藥、民族文化用品、民間傳統技藝等特色產業。助推貧困地區種養業、手工業、農產品加工業等傳統產業發展升級,提高產品檔次,提升產品附加值。鼓勵高校特別是涉“三農”高校助力貧困地區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在延伸農業產業鏈、拓展農業多種功能、發展農業新型業態等方面提供支持。通過提供信息服務、支持搭建電商平臺等方式,幫助貧困地區拓展產品市場,打造品牌產品。
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發揮高校醫學專業及附屬醫院資源優勢,幫助貧困地區群眾樹立公共衛生意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多種形式幫助貧困地區培養培訓醫務人員,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醫學類本專科學生。以巡回醫療、遠程醫療、對口幫扶等方式,讓優質醫療資源輻射到貧困地區,提升其醫療服務能力。加強貧困地區地方病、傳染病科研攻關,加強源頭控制,提升疾病防治水平。
推進鄉風文明建設。動員高校共青團、學生會、志愿服務組織、校友會等多方力量,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貧困地區群眾樹立現代文明理念,倡導現代生活方式,改變落后風俗習慣。通過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技特崗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農村服務。豐富貧困地區群眾文化生活,挖掘當地民間藝術和傳統技藝,用現代理念凝練升華,借助新型傳播手段傳承推廣。發揮學校作為鄉村文化中心的重要功能,打造新農村傳播知識、文化交流、科技推廣的新平臺。
(五)集聚教育脫貧力量。
激發貧困地區內生動力。引導貧困地區處理好國家、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系,引導貧困群眾樹立“寧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觀念,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勤勞致富精神,傳承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秀傳統,注重扶貧先扶智,不斷增強貧困地區造血功能和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要發揮好家庭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強化貧困群眾主體地位,充分調動貧困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貧困群眾主動脫貧、積極脫貧意識,靠辛勤勞動改變貧困落后面貌。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中央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結合脫貧攻堅任務和貧困人口變化情況,完善資金安排使用機制,精準有效使用教育資金,把教育經費花在刀刃上。各地要切實把教育脫貧作為財政支出重點予以優先保障,資金安排向教育脫貧任務較重的地區傾斜。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稽查等工作,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行動。在縣域內實施城區優質幼兒園對口幫扶鄉鎮中心幼兒園。在市域范圍內實施優質義務教育學校對口幫扶農村薄弱義務教育學校,鼓勵東部地區開展義務教育結對幫扶。在省域內實施省市優質普通高中對口幫扶貧困縣普通高中。除在省域內實施職業教育對口幫扶外,組織東部地區職教集團對口幫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州、盟)職業教育發展。依托東部高校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對口幫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高校。
加大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對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庫,建設學齡人口就學和資助狀況數據庫,加強動態跟蹤,為保證貧困學齡人口應學在學、應助盡助提供技術支撐。加大貧困地區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提高貧困地區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實現“三通兩平臺”。運用“互聯網+”思維,推進“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建設與應用,促進貧困地區共享優質教育資源,全面提升辦學質量。積極推動線上線下學習相結合,努力辦好貧困地區遠程教育。
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支持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等公益組織參與教育脫貧工作。積極引導各類社會團體、企業和有關國際組織開展捐資助學活動。發揮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繼續實施“金秋助學計劃”“春蕾計劃”“研究生支教團”等公益項目或志愿服務項目,組織志愿者到貧困地區開展扶貧支教、技能培訓和宣傳教育等工作。積極發揮金融助力教育脫貧作用。落實社會力量投入教育脫貧的激勵政策,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貧困地區學校進行捐贈的,其捐贈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稅前扣除。
四、組織實施
落實各級政府責任。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制度設計,研究解決教育脫貧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教育脫貧工作。各有關部門把支持貧困地區教育事業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各自領域做好涉及教育脫貧的相關工作。省級政府負責統籌組織,制訂實施工作方案和推進計劃。地市級政府加強協調指導,督促縣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明確責任分工,細化政策措施。縣級政府統籌整合各方面資源,落實各項具體政策和工作任務,切實提高支持政策和項目的執行效率。
嚴格考核督查評估。把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落實情況作為教育督導重點任務,將教育脫貧成效納入地方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范圍,以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子女就學狀況、資助狀況和就業狀況為重點,對各地及各學校教育脫貧工作實施進展和成效進行監測評價。根據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總體安排,對教育脫貧攻堅工作實行國家重點督查、省市定期巡查、縣級經常自查的督查機制,督查結果作為評價各地教育脫貧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落實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問責。用好精準扶貧第三方評估機制。
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加大教育脫貧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資金安排、工作進展等重要信息的公開力度,及時通報教育脫貧工作督查情況并適時向社會公開。完善學生資助、定向招生、公益培訓等教育惠民事項的公示制度,著力保障貧困地區群眾的知情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實施教育脫貧重大政策的過程中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問需、問計、問效于群眾,確保貧困群眾真正得到實惠,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教育脫貧工作。
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加大對教育脫貧的宣傳力度,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教育脫貧各項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傳先進典型、推廣經驗做法。把扶貧納入基本國情教育范疇,鼓勵高校加強扶貧脫貧理論和政策研究,進一步豐富完善中國特色扶貧開發理論,為脫貧攻堅注入強大思想動力。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教育脫貧工作,形成人人知曉教育脫貧政策、人人參與教育脫貧的良好氛圍。